为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现西藏四十年来在经济、文化、生活等各方面取得的卓越成就,中国西藏信息中心拟于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期间举办题为“西藏四十年”的网络影展。
  现向全国摄影爱好者朋友征集西藏题材的摄影作品。
  此次影展的宗旨不仅是以图片的形式向世界展现“和谐的西藏,发展的西藏”,同时也是为了给全国的影友搭建一个作品共享、展示的平台。

  [主办单位]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西藏图片库www.tibetpic.com
  [作品内容] 以西藏自治区成立40年来“和谐的西藏,发展的西藏”为主题,特别是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的西藏经济建设、人民生活、文化教育、环境保护以及宗教信仰、民俗风情、自然和人文景观、人物风采等。
  [参展规则]
  1.国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此次影展。
  2.所有来稿须为西藏或涉藏题材;风格、流派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应当是作者于一九六五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以后的原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
  3.作品可为单幅,也可多幅成组;投稿时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4.作品形式:作者提供电子文件。(用胶片拍摄的作品,请使用专业的电分扫描仪制作电子文件, 以保证质量。)
   文件格式:TIFF或JPG格式,图片尺寸不得小于1000(像素)*1000(像素)
  5.投稿办法
  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途径,将作品递交组委会——西藏图片库。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英特公寓B17C,100028,收件人曹先生(请注明“西藏四十年影展”字样),电话:010-64475076
  电子邮箱:photo@tibet.cn
  MSN:chalkyoung@hotmail.com
  OICQ: 10768115
  6.本次影展不退稿。
  7.主办方自当尽心保护所有来稿,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8.所有参加本影展的作品不得发生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截稿时间] 2005年12月18日
  [影展时间] 2005年12月24日——2006年1月29日
  [作品评选]
  本次网络影展的作品先由广大摄影爱好者及各方面爱藏人士通过页面点击率进行评选,再由组委会进行最后审定。最后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十组,授予奖品和证书。
  优秀作品将会在中国西藏信息中心网(www.tibet.cn)、《摄影信息》报和中国摄影信息网(www.3721photo.com)刊登。

  ● 友情支持媒体:《摄影信息》报、中国摄影信息网www.3721photo.com
  ● 此次网络影展相关章程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西藏信息中心所有。
  ● 请在投稿前阅读以下声明。

  声  明

  1、此次影展不以营利为目的,作者自愿参加,无需支付参展费用且无稿酬。
  2、主办方为摄影爱好者制作网上影展,并尽力确保个人影展的稳定性,因非主办方原因造成个人影展无法正常进行的,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3、主办方可根据版面需要而改变作品尺寸大小、分辨率以及其他认为有利于作品的调整。
  4、因参加网络影展而造成作者著作权或其他权利被侵犯或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影展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展作品如引起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版权等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不接受涉嫌包含政治、反动、国家机密等性质的摄影作品。
  7、参加此次网络影展,即表示已完全阅读并接受本声明。